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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险企获批发资本补充债 保险业融资渠道渐呈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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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讯(记者 黄蕾)3月14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同意中国人寿、平安产险、珠江人寿、百年人寿等4家保险机构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这4家保险机构都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上证报讯(记者 黄蕾)3月14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同意中国人寿、平安产险、珠江人寿、百年人寿等4家保险机构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这4家保险机构都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分别不超过:350亿元、100亿元、35亿元、20亿元。

资本补充债券是近两年来保险机构融资的新工具之一。据粗略统计,2017年仅有3家保险机构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合计规模不超过170亿元。但到了2018年,共有8家保险机构获批发行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合计规模不超过495亿元。

目前,保险机构补充实际资本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增加盈利和留存收益、增发普通股优先股,以及发行有转股性质的长期债务(如次级债、资本补充债、次级可转换债)和应急资本协议等。

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缘何成为保险机构融资的“新宠”?有投行人士分析称,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门槛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保险机构无需付出流动性溢价,融资成本较低、流动性大,同时交易灵活,投资者认购更加活跃。

但是,并非所有保险机构都能获得发行资本补充债的资格。根据《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规定,申请公开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保险机构,必须满足以下几项要求: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连续经营超过3年,上年末和最近一季度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根据银保监会要求,上述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的4家保险机构,应在获得主管部门的发行许可后6个月内完成发行事宜,并在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银保监会报告发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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