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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重拳提振基建:名股实债等不得作为项目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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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降低部分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对带动基建投资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向记者表示,降低部分项目资本金比例,一个关键

此次降低部分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对带动基建投资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向记者表示,降低部分项目资本金比例,一个关键作用就是稳增长,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之下,基础设施建设更是稳增长的一个重领域。此外,此举也有利于社会资本能够更快进入这些项目,从而撬动更多的资本参与项目投资。

可通过金融工具筹措资本金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基础设施领域和其他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项目,可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资本金,但不得超过项目资本金总额的50%。地方政府可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筹集项目资本金。

会议强调,要严格规范管理,强化风险防范。项目借贷资金和不合规的股东借款、“名股实债”等不得作为项目资本金,筹措资本金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相关要求,不得拖欠工程款。

大岳咨询董事长金永祥向记者表示,允许发行金融工具筹集不超过50%的资本金,这种安排将提高社会资本的投资能力,对于稳投资和稳增长意义重大,也有利于促进资金实力较弱的民营企业发展。

何代欣告诉记者,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与银行贷款最大的不同是,银行贷款要到期偿还本息,而权益型、股权类投资不需要承担过多短期偿还的压力。

不过何代欣也表示,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资金比例不能太高,否则一旦投资方占用资本过大,将影响社会资本热情,因为这些公共项目回收周期较长。

罗志恒向记者表示,股权类金融工具一方面能满足项目资本金的基本要求,即非债务性资金;另一方面还可以发挥金融市场的市场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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