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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债券投资内控指引部分要求可设6个月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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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娟娟 叶斯琦 )1月17日,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相关人士近期在一次机构培训会上,回答《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内控指引》(简称“

(记者 吴娟娟 叶斯琦 )1月17日,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相关人士近期在一次机构培训会上,回答《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内控指引》(简称“债券投资内控指引”)相关问题时表示,部分要求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对于建设管理系统,建立内部评级机制和产品库的要求可设置过渡期6个月,自“债券投资内控指引”发布之日计。

除了过渡期安排,中证协相关人士还表示,部分没有自营牌照的机构,包括个别证券公司、所有基金公司、各类子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债券,不强制要求按照“债券投资内控指引”执行内控要求,但需要将交易和持仓数据报备。投资境外债券的业务不强制纳入“债券投资内控指引”要求。股票基金或投资经理无需按照“债券投资内控指引”进行人员管理,但如果投资人员并不能确定为专职股票投资人员则不可豁免。

2018年12 月25日,中证协联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债券投资内控指引”,对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的内控体系、业务内控、自律管理等方面做出要求。“债券投资内控指引”要求,参与债券投资交易的人员薪酬与激励合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等分原则递延发放,递延周期不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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