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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货”支农惠农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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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建设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作出了部署,并明确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任务。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建设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作出了部署,并明确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任务。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利用期货市场服务“三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利用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大有用武之地。当前国内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管控价格风险进入快车道,尤其是通过“保险+期货”管控农产品价格风险在全国取得了非常好的示范效果。

   以辽宁为例,2018年辽宁辖区“保险+期货”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试点品种多。由延续多年的单一玉米品种扩展到玉米、大豆、鸡蛋三个品种。二是试点规模扩大。由2017年辽宁辖区3个项目、总共5.9万吨玉米的规模,扩大到18个项目368000吨玉米、8000吨大豆、18000吨鸡蛋;场外期权精准扶贫试点也从1000吨玉米扩大到10000吨。三是试点区域广、参与机构多。由2017年7个县市扩大到10个市15个县;参与“保险+期货”试点的期货机构也从2017年的3家增加到13家,不仅有本地机构,外地期货机构也积极参与。四是试点模式新。在2017年价格险、收入险试点的基础上,增加了基差采购和订单农业的内容,形成“农民收入保障计划”,全面提升了期货市场服务“三农”和支农惠农能力,更好地促进了辽宁实体经济发展。

   但是当前的“保险+期货”试点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没有解决。一是没有考虑保险公司在土地情况的原始数据记载、所提供的亩产和天气等数据、灾害险等险种设计方案的重要性,因此保险公司的介入有重要意义。二是在“保险+期货”试点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试点规模小、财政资金无支持等问题,其中,资金支持对于试点来说非常重要。三是对利用“保险+期货”管控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模式及操作的重点和难点掌控不够,主要表现为存在着试点规模小、财政资金无支持等问题。

   要充分发挥“保险+期货”工具在农产品企业(大豆、玉米等品种)中的应用,为防范农产品价格风险提供新的模式,具体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促使农产品“保险+期货”采取一家保险公司精准对接多家期货公司的“一对多”方式,以便有效分散风险,也可由多家期货公司成立“保险+期货”项目共同体,适时进行信用增级。

   二是加大贫困地区政府的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期货公司引入与子公司有“血亲关系”且实力雄厚的“亲戚公司”参与农产品“保险+期货”项目,提供隐性的担保行为,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及履约能力。

   三是开展基差采购+保险的订单生产,考虑引入现货企业对现货保价收购;可考虑将收入险与收购相结合,在项目中增加基差点价内容;也可通过土地质押进行融资,考虑开展仓单或保单质押,解决资金压力。

   四是可以采取基差定价方式。当前“保险+期货”还存在着试点规模小、财政资金无支持等问题,建议国务院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对“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给予更大力度的财政资金支持。

   五是加强“保险+期货”方案设计,应从整体考虑。保险公司可以考虑提前介入方案的设计,“保险+期货”试点规模做大了,规模效应体现出来了,财政资金就会进来。另外,后期设计方案时要考虑“保险+期货”试点给农户提供贷款。

                                    (作者单位:辽宁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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