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智分享 共赢人生
返回首页 | 网上交易 | 净值查询 | 会员注册 | 在线客服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搜索
  • 我的理财专区
    • 网上交易
    • 个人专区
  • 我们的产品
    • 基金一览
    • 股票型基金
    • 混合型基金
    • 指数型基金
    • 债券型基金
    • 货币型基金
    • QDII基金
    • 安利宝
  • 我的理财学堂
    • 基金学院
    • 理财健诊
    • 法律法规
    • 反洗钱知识库
  • 我的资讯中心
    • 合赢视点
    • 信息披露
    • 公司动态
    • 要闻速递
    • 活动专区
  • 我们的服务
    • 服务首页
    • 常见问题
    • 下载中心
    • 销售网点
    • 网上客服
    • 客服电话
  • 专户理财
    • 我的专户
    • 专户介绍
    • 专户服务
    • 专户动态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公司简介
    • 投研团队
    • 投研流程
    • 公司荣誉
    • 员工风采
    • 加入我们
    • 联系我们
    • 销售人员信息

产品介绍

  • 我的专户
    • 一对多账户
    • 专户产品
    • 公募账户
    • 安全退出
  • 专户介绍
    • 业务介绍
    • 业务优势
    • 团队介绍
    • 流程介绍
    • 专户产品线
    • 相关法规
  • 专户服务
  • 专户动态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产品介绍首页 > 专户理财 > 我的专户 > 专户产品 > 泰达宏利均衡动态配置3号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介绍

  • 产品介绍
  • 产品特色
  • 投资策略目标
  • 产品经理
  • 如何购买
  • 产品净值
  • 产品公告
  • 相关资料
计划名称:
泰达宏利均衡动态配置3号资产管理计划
计划类型:
混合型资产管理计划
风险等级:
较高风险
本计划风险收益特征高于债券型及货币型资产管理计划,属于较高风险级别的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范围: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金融衍生工具等投资品种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资产配置比例:
本计划股票、股票型和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计划资产的0%-10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计划资产的0%-100%。
止损策略
本资产管理计划将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人在金融工程及资本市场研究方面的优势,采用开放式动态投资组合收益保险策略,通过科学严谨的计算方法动态调整风险资产与无风险资产之间的比例,力争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最大化投资收益,达到资本保值增值的最终目的。
本计划根据计划单位净值Nav的变化,对投资组合中的收益资产占委托财产比例实行分阶段调整,以控制委托财产净值下跌的风险。
(1)当0.85<Nav≤0.90元时,调整权益类资产占委托财产比例为20%-30%;
(2)当0.80<Nav≤0.85元时,调整权益类资产占委托财产比例为5%-10%;
(3)当Nav=0.80元时,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触及价值底线,采取强制平仓措施,调整权益类资产至0, 但资产管理合同并不因此终止。
发生被动超标时,资产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完成调整,以达到投资政策的要求。
业绩比较基准:
8%
最低资产规模:
5000万元
计划期限:
2年
初始销售面值:
1.00元人民币
认购和参与起点金额:
100万元
投资金额递增单位:
10万元人民币
委托人数限制:
不超过200人
参与与退出:
本资产管理计划在存续期内开放一次参与和退出。
违约责任及违约退出费用:
如资产委托人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非开放日提出退出申请,将被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退出费用,违约退出费率为5%,退出违约金应当全额归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计划费用:
  • 认购费率:0% 参与/退出费率:0%
  • 固定费用:管理费费率:1.5%,托管费费率:0.25%;销售服务费率:0.8%
  • 业绩报酬:
    ·年化收益率≤8%时,不收取业绩报酬;
    ·年化收益率>8%时,收取年化收益率超过8%以上部分的资产管理计划净收益的15%作为业绩报酬。
特殊条款:
资产管理计划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期限届满,不能满足资产管理合同的备案条件,或因不可抗力使资产管理合同无法备案,或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导致初始销售行为被监管机构终止的,则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失败。资产管理人应当:
1、以固有财产承担因销售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初始销售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客户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基金公司服务内容:
1、 按周公布产品净值(每月公布一次经资产托管人复核的单位净值);
2、 按月提供投资运作月报(不涉及投资明细);
3、 按季组织电话会议,投资经理向投资者交流运作情况,并解答投资者疑问;
4、 每半年组织一次投资经理交流会,当面或通过电话会议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5、 每年组织一次投资者答谢会,进行投资者答谢和交流;
6、 定期向中行的客户经理提供专户产品介绍及业务培训服务;
7、 在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时,由专户投资部牵头,客服部组织专户客户进行线上交流。
销售渠道:
本计划在中国银行江苏、苏州、上海、北京、黑龙江、辽宁、河北、广东、福建分行销售。
服务主办厅
中国银行江苏、苏州、上海、北京、黑龙江、辽宁、河北、广东、福建分行
中国银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
联系电话:010-66596688
基金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泉
联系电话:010-6657776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京ICP备06035032号  风险提示
版权所有: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 MANULIFE TEDA Fund Management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