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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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批准机关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48号
成立日期: 2009年4月9日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混合型
基金代码: 162211
投资目标: 随着中国经济增长迈上新的台阶,广大人民群众必然更加注重生活品质。 本基金将重点把握生活品质提高的这一趋势,通过投资相关的受益行业和上市公司,充分分享中国国民经济实力的全面提升,力争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理念: 能够为居民提供不断提升生活品质产品的企业才会有长足的生命力,且具备持续增长的能力。本基金通过主要且长期的投资于那些致力于提升全民生活品质的上市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的资本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15%-6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并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与居民提高生活品质密切相关的主题和行业中的优质企业,对这些主题及行业所覆盖企业的投资占股票投资的比重不低于80%。
业绩比较基准: 6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4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较高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六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税收: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纳税。
基金单位面值: 1.00元
基金份数的计算: 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属基金资产。
会计期间: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京ICP备06035032号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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