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 |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1号 |
| 成立日期: |
2005年11月10日 |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货币型 |
| 基金代码: |
162206 |
| 投资目标: |
在确保本金安全性和基金财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在遵守投资纪律并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实施稳健的投资风格和谨慎的交易操作。以价值分析为基础,数量分析为支持,采用自上而下确定投资策略和自下而上个券选择的程序,运用供求分析、久期偏离、收益率曲线配置和类属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主要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 业绩比较基准: |
税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
| 风险收益特征: |
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 |
| 收益分配: |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的分红收益权; 2、“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使基金帐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3、本基金每日收益计算并分配时,以人民币元方式簿记,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恰好为负值,则将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将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4、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5、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结转一次,合同生效不满一个月不结转。每月结转时,若投资人账户的当前累计收益为正收益,则该投资人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体现为增加;反之,则该投资人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体现为减少。 6、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并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相关约定内容相应调整,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税收: |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纳税 |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 |
| 基金单位净值: |
1.00元 |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 基金发起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管理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