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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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
批准机关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1号
成立日期: 2005年11月10日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货币型
基金代码: 162206
投资目标: 在确保本金安全性和基金财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遵守投资纪律并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实施稳健的投资风格和谨慎的交易操作。以价值分析为基础,数量分析为支持,采用自上而下确定投资策略和自下而上个券选择的程序,运用供求分析、久期偏离、收益率曲线配置和类属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主要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业绩比较基准: 税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的分红收益权;
2、“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使基金帐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3、本基金每日收益计算并分配时,以人民币元方式簿记,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恰好为负值,则将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将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4、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5、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结转一次,合同生效不满一个月不结转。每月结转时,若投资人账户的当前累计收益为正收益,则该投资人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体现为增加;反之,则该投资人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体现为减少。
6、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并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相关约定内容相应调整,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税收: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纳税
基金单位面值: 1.00元
基金单位净值: 1.00元
基金份数的计算: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会计期间: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金发起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京ICP备06035032号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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