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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批准机关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58号
成立日期: 2004年07月09日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代码: 162204
所获荣誉: 2006年度开放式股票型金牛基金、2006年度十大明星基金。
投资目标: 追求资本的长期持续增值,在有效的风险控制下为投资者寻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理念: 投资于具有国际和国内竞争力比较优势和长期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成果。
资产配置策略: 我们相信资产的增值主要来源于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股的选择。在力求强调"纪律投资"的同时,依靠外资支持,全面地引进国际先进的投资管理流程-----根据市场环境,通过资产配置"自上而下"地控制和调整仓位;根据国际趋势和国内行业研究成果,通过行业配置准确把握行业轮动;通过专业人员的深入调研和分析,"自下而上"地精选个股;最后通过严谨科学的风险控制工具控制和降低投资风险。
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于具有成长潜力且价格被低估的精选绩优企业股票及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现金为5%-30%。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70%×富时中国A6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国债总指数(财富)
风险收益特征: 高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
1、根据自身情况,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 个月内完成;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红利再投资方式,以基金持有人在分红权益登记日前的最后一次选择的方式为准,基金持有人选择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税收: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纳税。
基金单位面值: 1.00元
基金单位净值: 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于T+1日公告。
基金份数的计算: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会计期间: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金发起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京ICP备06035032号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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