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7号文 |
| 成立日期: |
2006年12月01日 |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
| 基金代码: |
162208 |
| 投资目标: |
集中投资于行业中的首选企业,分享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自主创新,力争获取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
| 投资理念: |
本基金采用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至95%),希望更大程度分享中国经济与资本市场增长所带来的回报。 |
| 投资策略: |
投资于各个行业中的首选企业并集中持有,充分分享各个首选企业在行业中的优势所带来的超额回报。 本基金采用灵活配置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管理模式,挑选出当前景气行业,借助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评级标准,挑选出各行业中的首选企业,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从每个细分行业中挑选出来的企业不超过三家。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20%,权证占基金资产的0%-3%,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的0%-20%,并保持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集中在具有领先规模优势、持续创新能力和良好财务结构的行业首选企业,投资于该类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
| 业绩比较基准: |
90%×富时中国A200 指数收益率+10%×同业存款利率。 |
| 风险收益特征: |
高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 |
| 收益分配: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六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税收: |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纳税。 |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 |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属基金资产。 |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 基金管理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