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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批准机关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04]号
成立日期: 2007年8月3日
基金类型: 契约性开放式基金
基金代码: 162209
投资目标: 本基金兼顾大盘股和中小盘股票,把握不同市值的股票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投资机会,投资于其中的优质股票,力争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本基金基于基金管理人对市场有效性和市场结构的认识,进行主动性管理,兼顾大盘股和中小盘股,以资产混合策略建立动力资产组合,努力克服单一市值股票所带来的局限性,运用纪律化的投资流程来挑选优质的股票,争取长期获得主动投资的超额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各类资产投资范围为:股票60% -95% ,债券0%-35% ,权证0%-3%,资产支持证券0%-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不低于5%。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在具有领先规模优势、拥有良好财务结构、收益稳定的大市值公司股票,和具有领先创新能力、良好发展空间、并有可能在未来成为行业龙头的中小市值公司股票。
业绩比较基准: 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高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六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税收: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纳税。
基金单位面值: 1.00元
基金份数的计算: 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属基金资产。
会计期间: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京ICP备06035032号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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